公告发布时间:2024-12-26 00:00:00
项目概况 沈阳市辽中区杨士岗镇杨士岗村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22-00139 项目名称:沈阳市辽中区杨士岗镇杨士岗村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05 最高限价(元):******.05 采购需求:查看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沈阳市辽中区杨士岗镇杨士岗村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 ******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沈阳市辽中区杨士岗镇杨士岗村污水处理站站内 二、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系统仍采用格栅、集水井、调节池,利旧原有池体,处理功能不变,对池体进行结构性改造,更换格栅集水井及调节池提升泵并增设潜水搅拌器;生化处理系统采用A20工艺,利旧原有综合处理车间,将其内2座现状MBR一体化设备罐体改造为厌氧池、缺氧池,新增两座好氧池(一体化箱体)、新增生化池搅拌器、曝气、风机等工艺设备;新建深度处理车间1座,深度处理系统采用混凝、沉淀、过滤的组合工艺,新增深度处理一体化成套设备;新增次氯酸钠加药系统,消毒系统采用成品次氯酸钠消毒;污泥排入现状污泥储池,经新增的叠螺机脱水至含水率约80%,外运处置;新增碳源加药、除磷加药及配电控制系统。 三、技术标准 本项目选用材料及施工必须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及施工图规定。 四、施工要求 1.施工现场要求:成交供应商进驻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事先要征得采购人代表同意,并在监理单位监理下完成工作内容。对施工现场地下的各种管线及周围建筑物需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如造成损坏及由此引发的人身安全和事故,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和损失。 2.施工安全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施工现场必须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场,做好施工方案安全和突发性事故预案,出现一切安全问题,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3.施工档案要求:成交供应商要对施工档案进行装订、整理,档案标准应符合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竣工后提交一式四份给采购人,否则采购人不予拨付工程余款。 4.施工水、电费:施工用电、用水由采购人按规定提供到施工现场,具体线路及日常使用和维护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含在响应报价之中)。 五、工程材料、设备 1.承包方式: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2.成交供应商采购的材料、设备,需经采购人认可批准后方可采购和使用。投标时选用的材料如不符合工程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时必须予以更换,但材料价格及涉及的其它费用均不做调整。 六、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竣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履约地点:沈阳市辽中区杨士岗镇杨士岗村污水处理站站内 3.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结算审定额的97%,一年后支付余款 4.合同方式:固定单价合同 5.质量标准:合格 6.质保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7.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 8.结算方式:合同价、最终结算价原则上应当与成交价一致,除由于设计变更和合同内容调整而引起的工程量变化,可参照原成交单价进行调整,其它均应含在风险系数中,不予调整。 9.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包装运输、施工技术、成品保护、工程质量及材料检验试验、调试、验收、样品、水电费、采保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利润、规费、承包管理费、税金、冬雨季施工等各项因素和市场价格变动风险,依据有关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自主报价。 (2)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响应总价应包含完成项目所涉及的全部。 (3)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供应商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4)工程量清单中有关技术措施项目,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技术措施进行报价,但不得改变工程量清单的技术措施项目和工程数量。 (5)主要材料价格表中所列材料项目,供应商应按运到现场的价格填写单价,材料检验试验费包含在报价中。 10.验收: 验收标准:执行行业标准 验收程序:执行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60天内竣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需满足《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确定企业规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投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3)供应商如为外省企业需具有省外施工企业入辽承揽业务信息报送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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