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户内燃气管道及设施老化更新改造三期工程已由沈发改审字【202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居民户内燃气管道及设施老化更新改造三期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沈阳市市区(包括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于洪区、浑南区、沈北新区和苏家屯区)。 2.3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 ******居民燃气用户户内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燃气设施实施更新改造。其中:更换改造NB-IOT智能膜式燃气表20万户;更换改造燃气用具连接用橡胶复合软管56万户(户均1.5米/根);拆除改造燃气进户阀门包封4181户;更新改造燃气立******居民用气安全性。 2.4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设计周期: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2月20日,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3月7日,共15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2.1964万户燃气立管及表后燃气管更新改造,20万户NB-IoT 智能膜式燃气表更换改造,56万根燃气用具连接用橡胶复合软管更换改造,4181处燃气进户阀门包封改造,3757户燃气立管、表后燃气管道以及室内“四件套”更新改造。 设计内容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燃气引入管、户内燃气管线及设施。 施工前配合招标人完成与设计相关的审批工作等。施工过程中协助招标人解决疑难问题出具设计变更。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额约15465.07万元,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人民币344.78万元。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一个标段。 2.9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投标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5.2招标文件领取地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5.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1月14日08:30时-2025年1月20日16:00时 5.4 其他要求: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进行资格确认并领取招标文件,其他方式不予受理。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及时获取澄清、补遗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温馨提示:CA数字证书办理:按照有关规定,交易主体须办理CA数字证书参与交易,请投标人登陆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能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获取招标文件。 6.1开标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 21 世纪大厦 B 座) 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6.3递交网址: 通过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6.4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2月12日9:30时; 6.5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6.6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bidopening”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7.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指定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实名制的通知》,请投标人开标前自行完成实名认证,并进行项目负责人二次刷卡。 7.3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及时获取澄清、补遗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 名:完劲男 姓 名:完劲男 单 ******有限公司 单 ******有限公司 职务:项目负责人 职 务:项目负责人 职 称:工程师 职 称:工程师 ******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北街34号 联系人:龙工 电话:****** 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508室 联系人: 陈光宇、陈科 电话:******-669、667 电子信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