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吴江大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更换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2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JGSW2025-012
(二)项目名称:吴江大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更换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五)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六)采购需求简要说明:(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吴江大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自2008年安装投入使用已持续运行17年,系统存在核心探测器老化、技术兼容性不足、现行系统已超期服役、设备超点不符合现行规范、探测器达到设计寿命上限,存在重大风险等问题。
为解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上述问题,拟进行报警主机的升级,将吴江大厦2号楼主机更换为两台新型号主机(琴台式),尺寸大小须接近原主机;确保新主机可兼容现有探测器;******消防分机互通互联,报警信息******消防工作的正常运行。
(七)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八)项目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九)验收标准: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由采购单位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响应单位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特定资格条件: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三、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磋商响应单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响应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响应单位提供具备上述“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内容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内容如上,格式自拟);
3、响应单位提供:近三年内①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②无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情形;③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④无法律纠纷、无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无上述情形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4、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单位前来报名。请各响应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如有要求提供原件的需提供原件,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材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审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
四、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2日,每日9:00-11: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苏州市吴江区鲈乡南路2485号明珠大厦北楼1702A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4、采购文件成本费每份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收讫(磋商文件售后不退,响应资格不能转让)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25年7月28日13: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7月28日13: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1000号吴江大厦B座B202
4、接收人:******有限公司
六、开启
1、磋商时间:2025年7月28日13:30(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1000号吴江大厦B座B205
七、现场踏勘:为更好地了解现场情况, 各响应单位需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未踏勘现场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现场踏勘请提前联系。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明印
联系方式:0512-******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1000号A座A201
******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鲈乡南路2485号明珠大厦北楼1702A
联系方式: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玲、吴清芬
电话:0512-******
九、采购文件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本公告在******人民政府、中国招投标网公布。请贵单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