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县树屏镇哈家嘴大东沟排洪道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永登县树屏镇哈家嘴大东沟排洪道水毁修复工程已由******水务局永水务发(2025)20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中央水利救灾资金,招标人为永登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登县树屏镇哈家嘴大东沟排洪道水毁修复工程
2.2 建设地点:永登县树屏镇哈家嘴村
2.3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4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15日
总工期:12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5 建设内容:治理永登县树屏镇哈家嘴村大东沟出山口段沟道674m,其中右岸229m,左岸445m;新建排洪涵管4座。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及相关后续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22年10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的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近3年(2022年5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3年(2022年5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应持有水利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中标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换;
3.3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202******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3.4******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施工标段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及“无拖欠工程材料款的承诺书(格式自行拟定)”, 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3.5******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3.6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2022年10月至今)没有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并将承诺书编入投标文件中。
3.7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中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截图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8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及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录入完整信息;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址及方式: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 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5.2 招标文件获取起止时间:2025年10月9日-2025年10月14日。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MTSF格式、TSF格式、CZR格式,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6.3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指定地点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接收异议方式:以书面形式提交
联系部门:永登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
联系人:满国丰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永登县城关镇民乐街83号
6.5 接收投诉的方式:以书面形式提交
联系部门:永登县水务局
联系电话:******
备注: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水利工程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请各投标人选择相应的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2、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不再单独递交原件备查,若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行为,将对其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注: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查阅中标人各项资格证明原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永登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
地址:永登县城关镇民乐街83号
联系人:满国丰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永登县城关镇万泽小区5-5号商铺
联系人:王成昊
联系电话:******
******水务局
联系电话:******
永登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