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项目代码 | 2210-441303-04-01-859488 |
| 投资项目名称 | 千亿级园区惠阳(象岭)智慧科技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工程(沙田片区) |
| 招标项目名称 | 千亿级园区惠阳(象岭)智慧科技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工程(沙田片区)(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位于惠阳区沙田镇西部片区和榄子垅片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通泉路(平龙公路至振兴一路):总长约721m,本次设计起点接平龙公路,终点接振兴一路,设计车速4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其中,通泉路(平龙公路至安和路段)道路红线宽度为32m,长度约406m,双向6车道;通泉路(安和路至振兴一路段)道路红线宽度为24m,长度约315m,双向4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及绿化工程。 振兴二路(通泉路至振业一路):总长约198m,本次设计起点与通泉路相接,终点接振业一路,道路红线宽15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双向2车道,设计车速2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及绿化工程。 安和路(通泉路至长龙一路):总长约274m,本次设计起点与通泉路相接,终点与长龙一路相接,道路红线宽24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双向4车道,设计车速4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及绿化工程。 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完成千亿级园区惠阳(象岭)智慧科技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工程(沙田片区)的施工总承包。项目概算总投资4656.18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3209.67万元。 |
| 招标内容 | 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千亿级园区惠阳(象岭)智慧科技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工程(沙田片区)的施工及保修(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365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52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均应为独立法人。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可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组建)必须要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2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具有本资格要求的第1条涉及的施工资质且均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由不超过 2 家单位组成(即: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的数量上限为2家);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4、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资料。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开展招标投标,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上传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对应招标项目的指定模块。 |
| 开标时间 |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 开标地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开标室(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
| 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
| 招标人 | ******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人民政府 |
| 招标人联系人 | 许工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惠州仲恺高新区仲恺大道(惠环段)393号恒裕世纪广场7#楼综合体三楼A24号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王扬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建设局建筑工程管理股 | 联系电话 |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质量要求:合格。 2.答疑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2.1 答疑时间: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2.2 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 2.3 现场递交评标原件(如有)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2.4 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2.5 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2.6 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3.按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4.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PDF格式及XML格式投标文件的特征码检测功能,特征码检测包括CPU序列号、IP地址、MAC网卡地址、硬盘序列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软件序列号。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存在CPU序列号、IP地址、MAC网卡地址、硬盘序列号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软件序列号相同情况,将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操作指引】。 ******管理局关于印发《惠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市政数〔2025〕13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6.投标人自行解密事项 按照《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 |
启用投标人自行解密功能的通知》要求,开标时电子交易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对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投标人需使用加密时的数字证书(CA证书)进行在线解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自行解密操作说明v1.0 - ******】。 6.1 开标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邀请所有投标人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参加线上(不见面)开标会,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电子交易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自行解密。
6.2 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登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自行解密,如有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并选择现场解密的请自备解密设备及网络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解密,如使用中心设备或网络导致解密失败的后果自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6.3 开标应急措施。交易期间的电子交易系统服务器实行封闭管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停、中止或终止交易活动,及时将相关情况报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并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予以公告。待问题排查、清除后,依法重新组织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系统受到黑客、病毒恶意攻击的;
(2)电子交易系统因停电、系统故障、网络故障、交易软件或数据库错误等因素影响到交易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
(3)电子交易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无法保证电子交易信息安全和公平公正交易的;
(4)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司法机关依法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交易的;
(5)依法应当暂停、中止或终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6)采取补救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7.其他相关方式:
7.1 交易平台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服务中心B栋10楼
联系电话: ******
7.2 ******建设局
监督电话:******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发布 时间 | 2026年4月17日 |
招标日程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