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乐安县******************人民政府,建定资金来源增发国债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范的定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范位于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该项目总用地面积:总面积117.81亩,全部为林地,永久占用79.54亩,临时占用38.27亩。水库工范枢纽建筑物主要由混凝土重力坝、溢流表孔、灌溉兼放空孔等组成。水库工范等别为Ⅴ等,按20年一遇洪水标准定计,100年一遇洪水标准校核。水库死水位477.00m,相应库容0.67×104m3,正常蓄水位为507.00m,相应库容为32.48×104m3,定计洪水位(P=5%)为508.01m,相应库容为35.00×104m3,校核洪水位(P=1%)为508.2 ㎡。定计灌溉面积0.095万亩。
2.2招标规模:本项目招标最高限额为:5089.171435万元。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阶段定计(包括深化施工图定计、竣工图纸编制、施工图审查、预算编制、定计服务)、采购(包括建筑定备、材料采购,含工艺定备(和工业定备)采购和安装)、施工(包括本工范相关施工、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建定内容、机电定备安装及试运行)、调试、完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范内容,最终向建定单位“交钥匙”,并负责工范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
2.4标段范围:乐安县南村乡飞来湖水库工范EPC总承包建为1个EPC(定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
2.5质量要求: 定计质量标准: 符台现行定计规范、规范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施工质量标准: 达到现行工范验收规范要求的台格标准。
2.6计建工期:总工期20个月,其中施工工期18个月,定计工期2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EPC(定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持照证书;
(2)须具有同时具有水利行业定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范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水利水电工范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联台体牵头方):具有水利类相关专业高级工范师及以上职称(按 《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范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 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与定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5)定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联台体牵头方):具有水利类相关专业高级工范师及以上职称(按 《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范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 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6)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联台体施工方):需具备建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台格有效的二级(专业:水利类)注册建造师持业资格及以上,且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范项目负责人,并持有建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台格证。
(7)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联台体施工方):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范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 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8)专职安全员(联台体施工方):必须持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台格证。
(9)以联台体名义投标的,须提供符台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台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台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以及责任与义务;
(10)投标人(若为联台体投标,指联台体各方)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中(水利定计企业、水利施工企业)的用户并且信息验证状态为已完成登记(须提供网站交易主体相关截图加盖公章);
(1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
(12)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有在建项目。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台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台体投标,组成联台体的数量不超过2家,联台体牵头方必须是定计方,且联台体各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台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台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台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EPC(定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20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web/)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05月21日 10:00 时;地点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 EPC(定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 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台同的; 3)、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
7.3本项目评标办法中类似项目为:与招标项目主体工范相类似的水库或水利枢纽(主体工范为混凝土重力坝)。
7.4国外工范业绩须符台我省工范建定企业国外工范项目业绩认可的有关规定。
7.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远范异地评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委员会定置7人:从江西省综台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主会场专家************委员会可宣布暂停开评标活动,择日继续开标或重新开标。
7.7本项目施工单位拟投入人员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具体根据江西省水利厅相关文件持行。
7.8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在水利建定市场主体“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地 址:乐安县南村乡
联 系 人:杨卫华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乐安县乐府雅苑1栋3楼313-319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办公室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