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丽水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项目绩效 项目编号:ZC-LSHK-2025-0001
******有限公司
截标/开标时间:2025-02-10 09:00:00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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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函
应丽水市生态环境局要求,现瓯江源头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中丽水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项目需开展验收,为保障项目验收顺利通过,需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现公开发布询价函,望有意向单位给予复函。
一、服务内容
成交后30日内完成丽水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主要内容为项目基本情况、支出明细、绩效情况等内容。
二、报价时间
各单位如有意向,请于2025年2月10日上午9点前向我公司进行报价,报价单以纸质文件邮寄至我司运维管理部(详见六)。
三、报价单位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一)境内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涉金融黑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披露期内的信息为准);
(四)******集团特别严重失信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的。
四、报价单位复函须知
(一)报价复函应由报价单位加盖公章;
(二)报价复函构成:
1.报价单位及负责人签署的有效报价清单;
2.报价单位有效期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五、相关要求
(一)报价最高限价为3万元。
(二)每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多方案、多报价的产品将不予评审。
(三)报价单位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价格应包含全部价格。包括资料、交通食宿、税费,交付采购人成果前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交付的绩效报告需符合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的要求。
(四)报价应以人民币为单位,报价单位必须按照询价函要求报出价格,并且一经我公司认可,即认定为贵单位签订合同的价格依据。
(五)如果各单位所提交的报价函没有满足以上构成要求,其评审时将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六)本次询价由评审小组对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根据符合采购需求、最低价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
六、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报送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城北街368号绿谷信息产业园绿谷1号楼16层1603室
联系人:章惠炜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2月5日
附件:
报价单
(单位:元)
编号 | 产品类目 | 数量 | 单价(元) | 税率 |
1 | 丽水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 1 |
| 6% |
合计总价: (含税) |
报价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