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补遗(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次投标报价分为:工程设计费、工程建安费两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作否决投标处理。最高限价为: ******0.00 元( 其中( 1 )工程设计费:******.00 元;( 2)工程建安费:******0.00 元。)注:投标人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修改为:本次投标报价分为:工程设计费、工程建安费两部分内容进 行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作否决投标处理。最高限价为: ******0.00 元( 其中( 1 )工程设计费: ******.00元;( 2)工程建安费:******0.00 元。)注:投标人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1.1 词语定义 1.1.4.8保修期:是根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在合同条款约定的由承包人负责对合同约定的保修范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期限。本工程保修期从通过市级验收之日起算,期限为12个月。修改为:1.1.4.8保修期:是根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在合同条款约定的由承包人负责对合同约定的保修范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期限。本工程保修期从通过市级验收之日起算,期限为24个月。
3、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1.7联络1.12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工程量有误差调整工程量,单价不允许调整。允许调整合同工程量偏差范围:业主变更的、设计变更的、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偏差范围: 无。修改为:1.7联络1.12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工程量有误差调整工程量,单价不允许调整。允许调整合同工程量偏差范围:业主变更的。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偏差范围:无。
4、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5.2 设计责任:联合体中标后,设计单位需要在规定时间完成本项目所有图纸的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并经联合体共同盖章后报建设单位送财评或第三方评审。设计单位须严格按照业主要求及施工需要的规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并严格遵循限额设计原则,施工图设计深度应达到指导施工要求,不得出现重大遗漏或故意降低设计标准行为。因设计单位重大失误导致工程质量缺陷或投资严重超支且拒不整改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支付设计费。因设计文件存在重大错误、重大遗漏或价格失实导致工程量增加或结算价超支的,经业主、监理、造价咨询单位共同确认后,设计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因设计缺陷导致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设计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变更,增加建安工程额达到财评价的10%以上不足20%的,扣减 15%的设计费;增加建安工程额达到中标额的 20%以上(含),扣减 30%的设计费。修改为:5.2 设计责任:联合体中标后,设计单位需要在规定时间完成本项目所有图纸的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施工图预算编 制,并经联合体共同盖章后报建设单位送财评或第三方评审。设计单位须严格按照业主要求及施工需要的 规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并严格遵循限额设计原则,施工图设计深度应达到指导施工要求,不得出现重大遗 漏或故意降低设计标准行为。因设计单位重大失误导致工程质量缺陷或投资严重超支且拒不整改的,发包 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支付设计费。因设计文件存在重大错误、重大遗漏或价格失实导致工程量增 加或结算价超支的,经业主、监理、造价咨询单位共同确认后,设计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因设计过失导致工程造价增加金额超过财政评审价10%但不足20%的,扣减30%的设计费;工程造价增加金额在财政评审价 20%及以上的、引起工程2次以上变更的、存在违反强制性标准或虚假设计行为的,全额拒付或追回已支付费用,并报行业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重大设计过失纳入企业信用评价对因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损失、工期延误等,建设单位保留追偿权;设计单位应配合完成设计变更及技术交底,拒不配合的按日收取合同金额 1%的违约金。
5、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11.5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由承包人责任造成工期延误除自行承担,赶工期措施所增加费用外,还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每延期一天,支付违约金 1000 元。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不高于合同总价的 2%。修改为:11.5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由承包人责任造成工期延误除自行承担,赶工期措施所增加费用外,还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每延期一天,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
6、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15.1 变更的范围15.1.2 变更估价原则(1)工程量计算:根据图审后工程施工设计图及完善了竣工图章的竣工图,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经派驻现场代表和现场监理以及相关部门如实签证的 变更通知、设计变更、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隐蔽记录、现场签证、发包人指令要求等为工程量计算依据。(2)工程计价依据:发包人审批的控制价中已有的项目或类似的项目根据发包人审批综合单价乘以承包人中标折扣率执行,新增加的项目,按以下说明计价后作为工程调整价:①计价按国家标准《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1-2007)、《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及配套文件(川水发[2015]9 号)和《四川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川水发[2007]20号)及相关文件执行。(相关文件新发布的,按新发布文件执行)②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根据《四川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川水发[2007]20 号)定额规定计取。(相关文件新发布的,按新发布文件执行)③附加税按工程所在地所规定的费率计取,结算时应按相关文件规定按实调整。销项增值税税率按川建造价发〔2020〕315 号文规定的 9%计取,当税率发生变化时按实调整。④材料价格执行《四川工程造价信息》隆昌市信息价,隆昌市信息价中没有的参照内江市市场价(不含税)调整。当材料价格信息不满足上述条件时,按隆府发【2025】4 号文执行。⑤人工费调整按同期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关于对各市(州)2020 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执行。15.1.2.3 承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的程序(1)承包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的期限:事件发生后 15 日内。(2)发包人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的期限:收到变更报价******人民政府印发的(隆府发[2022]10 号《隆昌市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执行)和《隆昌市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会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执行。修改为:15.1.2变更估价原则(1)工程量计算:根据图审后工程施工设计图及完善了竣工图章的竣工图,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经派驻现场代表和现场监理以及相关部门如实签证的 变更通知、设计变更、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隐蔽记录、现场签证、发包人指令要求等为工程量计算依据。(2)工程计价依据:发包人审批的控制价中已有的项目或类似的项目根据发包人审批综合单价乘以承包人中标折扣率执行,新增加的项目,按以下说明计价后作为工程调整价:①计价按国家标准《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1-2007)、《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及配套文件(川水发[2015]9号)和《四川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川水发[2007]20号)及相关文件执行。(相关文件新发布的,按新发布文件执行)②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根据《四川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川水发[2007]20号)定额规定计取。(相关文件新发布的,按新发布文件执行)③附加税按工程所在地所规定的费率计取,结算时应按相关文件规定按实调整。销项增值税税率按川建造价发〔2020〕315 号文规定的 9%计取,当税率发生变化时按实调整。④材料价格执行《四川工程造价信息》隆昌市信息价,隆昌市信息价中没有的参照内江市市场价(不含税)调整。当材料价格信息不满足上述条件时,按隆府发【2025】4 号文执行。⑤人工费调整按同期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关于对各市(州)2020 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执行。⑥新增加的项目综合单价以业主单位第三方评审或财评审定为准(新增)。15.1.2.3承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的程序(1)承包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的期限:事件发生后15日内。(2)发包人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的期限:收到变更******人民政府印发的(隆府规〔2025]4号《隆昌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执行)和《隆昌市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会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执行。
7、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15.6暂估价 ******人民政府印发的(隆府发[2022]10 号《隆昌市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执行)和《隆昌市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会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执行。修改为:15.6暂估价 ******人民政府印发的(隆府规〔2025]4号《隆昌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执行)和《隆昌市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会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执行。
8、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17.1 合同价格 17.1 本项目工程设计费(施工图设计) ;工程建安费总价 。(1)工程设计费计价方式:(2)工程建安费限额设计金额为承包人根据自己制作的施工图设计方案自主确定限额设计金额。工程建安费限额设计金额即为工程建安费的最高限额,任何阶段的工程建设均不得突破最高限额。若超出此额设计金额,在不影响功能,不改变方案,满足相关技术指标的前提下承包人重新优化设计。若承包人不能通过优化设计,将工程建安费控制在限额设计金额以下,则超出部分由责任方自行承担。17.2 承包人完成施工图设计并保证其通过发包人的审查或评审后,由承包人自行或委托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施工图预算(清单计价方式)并送财政评审中心评审(送审价不得超过限额设计概算价),施工图预算审核工程造价不得突破限额设计概算价。经审核的施工图预算(清单计价方式)的综合单价作为计算进度产值和竣工结算的依据。17.3 竣工结算价,不得突破限额设计金额。以审计备案后的未下浮的工程造价乘以工程建安费的报价浮动率作为竣工结算价。17.4 本项目结算结合以下依据和相关规定下浮后结算。(1)按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7)及配套费用定额计算,如有缺项定额导致综合单价无法确定的,由项目业主、监理人及施工单位协商解决。(2)购置性材料:如水泥、砖、钢筋、柴油、汽油等,以合同签订后近三个月的《四川工程造价信息》隆昌市平均价格为基础,加运到工地的运杂费,运杂费按当地实际运价计算。《四川工程造价信息》中所列市场指导价中未含的材料采用市场价格计算(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按规定流程确定价格,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双方共同询价认可的市场价执行)。(3)混凝土模板摊销材料、机械台班材料采用的是综合价,未作材料补差。(4)本工程所在调差不调负差,低于补充价格规定价格的按实际价格计入。 修改为:17.1 本项目工程设计费(施工图设计) ;工程建安费总价 。(1)工程设计费计价方式:(2)工程建安费限额设计金额即为工程建安费中标金额,任何阶段的工程建设均不得突破最高限额。若超出此额设计金额,在不影响功能,不改变方案,满足相关技术指标的前提下承包人重新优化设计。若承包人不能通过优化设计,将工程建安费控制在限额设计金额以下,则超出部分由承包方自行承担。17.2 承包人完成施工图设计并保证其通过发包人的审查或评审后,由承包人自行或委托造价咨询单位, 编制施工图预算(清单计价方式)并送财政评审中心评审(送审价不得超过限额设计价),施工图预算审核工程造价不得突破限额设计价。经审核的施工图预算(清单计价方式)的综合单价作为计算进度产值和竣工结算的依据。17.3 竣工结算价,不得突破限额设计金额。17.4 本项目结算结合以下依据和相关规定下浮后结算。(1)按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7)及配套费用定额计算,如有缺项定额导致综合单价无法确定的, 由项目业主、监理人及施工单位协商解决。(2)混凝土模板摊销材料、机械台班材料采用的是综合价,未作材料补差。
9、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17.3 计量(2)结算编制原则:工程量按照《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1-2007)、《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及配套文件(川水发[2015]9 号)、《四川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川水发[2007]20 号)执行(有新政策文件时,约定同施工图预算编制原则一致)结合到根据建设单位确认并图审后,工程施工图及完善了竣工图章的竣工图,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经派驻现场代表和现场监理、造价咨询以及相关部门如实签证的变更通知、收方单、设计变更、工作联系单、工程变更、会议纪要、隐蔽记录、现场签证、发包人指令要求等为工程量计算依据。单价以施工图预算财评或第三方最终评审为准。按以上计量计价得到结算金额后*(1-中标下浮率)办理结算,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合同执行期间的政策文件执行,规费税金按最新政策文件执行。修改为:(2)结算编制原则:工程量按照《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1-2007)、《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及配套文件(川水发[2015]9 号)、《四川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川水发[2007]20 号)执行(有新政策文件时,约定同施工图预算编制原则一致)结合到根据建设单位确认并图审后,工程施工图及完善了竣工图章的竣工图,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经派驻现场代表和现场监理、造价咨询以及相关部门如实签证的变更通知、收方单、设计变更、工作联系单、工程变更、会议纪要、隐蔽记录、现场签证、发包人指令要求等为工程量计算依据。单价以施工图预算财评或第三方最终评审为准。按以上计量计价得到结算金额后*(1-中标下浮率)办理结算,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合同执行期间的政策文件执行,规费税金按最新政策文件执行。(3)结算金额不得超中标合同价,超出部分由承包人承担。
10、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17.4 工程进度款17.4.1 付款时间17.4.1.1 建设工程付款进度约定1.施工费:支付给施工单位(一)施工进度款:按月付款。本项目工程建安费部分按月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付款时间约定如下:(1)承包人完成在每月25日前提交上月工程进度付款资料经监理人审批后,报发包人审核确认。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28日内完成款项支付,发包人按照审核工程价款的80%向承包人支付(包括设计变更和 发包人要求增加的工程量)。(2)相关单位出具审定报告后28日内,支付至审定金额的100%。(3)工程建安费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办理结算、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9%)并收款。二、设计费:支付给设计单位1131. 施工图设计费: 承包人按要求提交了施工图设计成果并编制预算,相关资料通过评审后,使用通过评审后的预算建安费作为计算基础,参照《隆昌市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会会议纪要》2021年第二期内的规定,及结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内规定本项目类型的施工图设计占比40%。(1)承包人按要求提交了施工图设计成果并编制预算,相关资料通过财政评审后,支付70%的施工图设计费。(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支付剩余30%的施工图设计费。注:上述概算及预算内建安费,不能超过施工建安费中标金额,超过施工建安费中标金额需优化设计,缩减造价。修改为:17.4.1 付款时间17.4.1.1 建设工程付款进度约定1.施工费:支付给施工单位(一)施工进度款:按月付款。本项目工程建安费部分按月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付款时间约定如下:(1)承包人完成在每月25日前提交上月工程进度付款资料经监理人审批后,报发包人审核确认。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28日内完成款项支付,发包人按照审核工程价款的80%向承包人支付(包括设计变更和 发包人要求增加的工程量)。(2)竣工结算相关单位出具审定报告后28日内,支付至审定金额的100%。(3)工程建安费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办理结算、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9%)并收款。二、设计费:支付给设计单位1. 施工图设计费:承包人按要求提交了施工图设计成果并编制预算,相关资料通过评审后,使用通过评审后的预算建安 费作为计算基础,参照《隆昌市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会会议纪要》2021年第二期内的规定算出总设计费基价再结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内规定本项目类型的施工图设计费占比总设计费的40% , 算出施工图设计费结算价基价=总设计费基价×40%,最终结合招标下浮率进行结算,最终设计费结算金额=施工图设计费结算价基价×(1-设计费招标下浮率)。(1)承包人按要求提交了施工图设计成果并编制预算,相关资料通过财政评审后,支付70%的最终设计费结算金额。(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支付剩余30%的最终设计费结算金额。注:上述概算及预算内建安费,不能超过施工建安费中标金额,超过施工建安费中标金额需优化设计,缩减造价。
11、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以随本次补遗上传的文件为准。
1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查阅下载相关资料,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补遗文件及其附件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本补遗文件及其附件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3日
附件:[E************001001]隆昌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NJ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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