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新网2025(10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上虞智创青春谷—具身智能创新产业社区项目(一期)设计 已经有关部门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 ******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绍兴市上虞区百官工业园区内,东至丰产河,西至春泽路,南至春泽路,北至悬沙东路。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集研发、生产、展示等功能的高层及多层现代智能厂房,实现厂房分层分栋出租出售的灵活需求,形成适配具身智能产业发展的空间载体,广纳具身智能本体、关键零部件等企业和上下游产业链配套项目,打造包含产业集聚与孵化、创新平台支撑、场景应用示范等综合功能于一体的产业社区,成为支撑上虞“青春之城”建设的产业新高地、城市新名片。
2.3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9560平方米(约45亩),建筑面积约80000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6600平方米,主要用于设置配套停车位及相关设备用房),要求容积率≥2.2,建筑密度≤60%,绿地率≥10%,建筑高度不超过60米。
2.4总投资: 约4亿元。
2.5建安造价:约3.3亿元。
2.6招标估算价: 约600万元 。
2.7服务目标:
?设计: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
?其他: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
2.8服务范围及内容:
?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案设计(含方案的优化、修改、完善、报批、投资估算、规划报审三维模型)、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编制(初步设计深度需满足招标人要求等)、测绘(设计阶段所需的测绘)、施工图设计(包括完成图审申报、工程报批、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调整、深化设计、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竣工验收等施工期间及项目验收的配合服务),完成环评、风评、水保(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评审、水土保持检测和验收)、节能(含节能评估如有)、日照分析(如有)、交通影响评估等工程所需报告编制以及各政府职能部门的报批审批;承担工程报建和招标所需的配合工作等,设计成果必须满足施工图审查,及 满足水、电(电力局)、气(燃气)等公用事业单位的相关技术配合及报批审查,设计范围为项目实施范围的所有工程的相关设计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任务书。
设计内容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装修(包括公共区域精装设计)、照明、建筑节能、场外管线、绿化景观设计、场外配套等。
?其他:
若涉及其他特殊专业性子项的,中标人无资质的可委托专业资质设计单位协作完成,委托的分包单位需经建设单位批准,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相关费用均包含在设计费内,红线内所有专业技术评审论证费及专业设计费用包含在本次设计费报价中。质量目标为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2.9设计周期: 100日历天(不包括评审报批时间) 。
2.10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2.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应同时具备 下列①和③资质,或②和③资质: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3.1.2 ?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20年7月1日(以图审合格证明文件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单个设计合同项目的总建筑面积在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①设计合同扫描件;②图审合格证明文件扫描件。上述资料缺一不可,当图审证明文件与设计合同中体现的面积不一致时,以图审证明材料为准)。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
3.2.2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05月至2025年07月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参保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可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05月至2025年07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 。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为 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选派,其资格应满足本章第3.2条款的要求;
(3)其他: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授权联合体牵头人 其 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④牵头人承担全部设计任务。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年1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4.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4.3其他: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4.2?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通过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08月 18日至2025年 09月 16 日08时30分。
6.投标保证金
6.1金额:
?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09 月 16 日08时3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7.2.1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8.其他有关内容
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11.监管机构:******建设局。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有限公司
地址: 绍兴市上虞区 地址: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广场 11 楼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人: 周权
联系电话:******64 联系电话:******
2025年 0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