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化德县境内。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为化德县100万千瓦风光储项目道路恢复工程,本工程共分为3个路段进行恢复施工,道路总长33.03km,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路段为省道241康七线河北界至七号段,施工范围为K0+000-K3+107.038,起点位于康七线河北省与内蒙古自治区交界处,顺接康七线10.5米沥青路,终点位于七号镇,顺接已建沥青路,路线长度3.107km。
第二路段为县道585线九号至安业段,施工范围为K0+952~K17+544.070,起点位于九号村,与G510公路平面交叉,终点位于安业村南,顺接上跨G5511集阿高速分离式立交桥南侧,路线长度16.592km。
第三路段为六号至崩红段,施工范围为K0+000-K13+330.551,起点位于六号,与康七线已建6米宽沥青路T型交叉,终点位于崩红,与X585线已建4.5米宽沥青路T型交叉。路线长度13.331km。
主要改造内容为对现状道路车行道进行修复,部分道路采用挖除结构层重新铺筑基层及路面面层;部分路段根据现场情况需拆除原有护栏并重新安装;施工便道及临时通行便道由投标人自行选择,施工完毕后需恢复原地貌。负责施工过程中的交通标志、标线等,负责施工过程中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协调、补偿等工作并承担费用,协调政府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并取得验收证书。负责道路施工期间的保障通行,并承担由此引发的各项问题的协调及费用。施工内容详见附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化德县100万千瓦风光储项目道路恢复工程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6.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
4.反馈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六、公示期
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5日,共三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化德县七号镇七号村胜图风光电站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上发布。
十、发布机构和时间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时间: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