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科尔沁管杆收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第******84FS0271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辽河油田辽兴油气开发公司科尔沁油区2026年连续性项目。为辽河油田辽兴油气开发公司科尔沁油区所辖油水井作业过程中起、下的油管、抽油杆、抽油泵、光杆、短接等井下工具的倒运服务,将清洗干净合格的管杆从油管厂拉运至作业现场,或将作业现场起收的管杆拉运至油管厂。
2.1.1资金来源:成本。
2.1.2项目计划文号或核准批复情况:该项目资金计划已下达,计划文号油辽辽兴发〔2025〕34号。
2.1.3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不含税价152.22599万元,含税价165.926329万元,税率9%。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内容:为辽河油田辽兴油气开发公司科尔沁油区所辖油水井作业过程中起、下的油管、抽油杆、抽油泵、光杆、短接等井下工具的倒运服务,将清洗干净合格的管杆从油管厂拉运至作业现场,或将作业现场起收的管杆拉运至油管厂。预计实施400井次。预计需要施工人员工作2190工日,25吨吊车工作1642小时、35吨普通货车工作3284小时,40KW轮胎式四轮拖拉机工作8010小时。
2.2.2招标人负责的工作内容:招标人负责提供场地。
标段(标包)划分: 无。
2.3项目工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4实施地点:内蒙古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邵根镇。
2.5主要技术要求:
2.5.1技术标准(本项目适用但不限于以下标准,以下标准如有更新,乙方应执行新标准;若各标准间不一致,乙方应执行技术要求最高的标准)
(1)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4)《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5)《汽车货物运输规则》
(6)《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7)《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
2.5.2技术质量要求
2.5.2.1技术要求
(1)中标人发放、回收的管杆数量准确率100%;
(2)中标人按招标人作业井管材使用需求及现场回收的管杆实际状况派发工作量并组织施工。在无特殊天气及其他特殊情况下必须保证管杆收送的及时性,并核对好型号、数量。
(3)中标人回收及发送的管、杆要由专人进行盘点统计,确保发送数量准确,收送过程具有可追溯性。
2.5.2.2质量要求
中标人送达招标人现场的管杆清洁、无任何质量问题,合格率达到100%。中标人管、杆运输过程中对丝扣进行防护,防止丝扣受损;倒运过程中防止磕碰,防止管材弯曲变形。
2.5.3施工要求
(1)中标人按要求建立管、杆收送台账,确保收送管杆数量准确率达100%,且具有可追溯性。
(2)满足招标人现场生产保障需求,中标人施工队伍随时服从招标人调配(包括人员及车辆调配),且中标人施工队伍人员熟悉招标人井站区域位置,保障管杆收送时效性。
(3)施工队伍要与所处区域管辖部门建立良好的油地关系,确保管杆收送过程及时、顺畅。
(4)中标人施工队伍进入招标人生产管理区域,必须严格遵守油田公司及招标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中标人车辆在管杆倒运过程中必须做好防渗漏处理。如发现渗漏,中标人负全部责任。
(6)中标人承担车辆的油料供给及因中标人原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中标人载人及载货数量以车辆行驶证核定载质量为限,不允许超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法人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证明设立登记的许可文件。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普通货物运输)。
3.3人员要求
3.3.1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提供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以及考试合格证书等清晰扫描件)。
3.3.2本项目须配备:
(1)1名项目负责人(提供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清晰扫描件)。
(2)至少配备1名吊车司机、2名货车司机、4名轮胎式四轮拖拉机驾驶员、6名施工人员,提供人员台账、有效身份证、驾驶员还需提供有效的驾驶证的清晰扫描件。
3.3.3如投标人为中石油外部企************有限公************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在入场施工前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见附件2)
3.4主要设备要求
本项目需投入的主要设备:
(1)额定起重量不小于25吨的吊车(非带有起重设备的货车)1台(提供车辆照片、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相关保险单扫描件)。
(2)核定载质量不小于35吨、货箱长不小于9.6米的普通营运货车2台(提供车辆照片、道路运输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相关保险单扫描件)。
(3)发动机功率不少于40KW的轮胎式四轮拖拉机4台(提供车辆照片、拖拉机行驶证、拖拉机登记证书、相关保险单扫描件)。
以上投标车辆必须具有有效的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至少100万)。
车辆为自有的,提供采购发票扫描件;车辆来源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租赁期涵盖本项目施工周期。车辆应在使用年限范围内,证件齐全有效。
3.5财务要求
******银******事务所出具标准的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或相同意思表示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报告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的、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其他组织如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1日以************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3.6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完成过类似项目或同等规模项目。(提供业绩合同和结算发票,合签订和发票开具时间均在此区间内)
3.7信誉要求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查询网址:******,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评委核实)。
3.7.2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和环保责任事件(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有限公司和辽河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7.4投标人应签署《合规承诺书》(见附件3)
3.8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
投标人企业名称中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需在可使用“辽河油田”名称的企业目录(白名单)中方可参与投标,未在白名单中企业名称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招标专业机构在招标文件中统一附企业目录(白名单))。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5年12月11 日至2025年 12月 17日23:59: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点击招投标平台,登陆后在该项目处报名(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该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资料包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因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等原因除外)。缴费与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
4.3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卖开始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会略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如遇无法报名请耐心等待,若招标公告发布第二天仍无法报名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的在线购买(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是投标报名的必经程序,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的视为未完成对应的标段/包的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 ******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将于项目开标当天统一开具,资料包费电子发票将通过投标人在中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时预留的手机号和电子邮箱发送。请投标人确保在该平台预留的手机号及电子邮箱正确,及时查收资料包费电子发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12 月 23 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
5.2投标人在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2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缴纳。缴纳方式参见招标公告附件3。
5.3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等因素影响造成投标失败,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目前投标人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参与招投标活动仅需办理公章U-Key,我中心不******银行办理U-key,或登录中石油招标投标网线上办理。
5.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2中标通知书会采用电子中标通知书的形式为中标人发放(招标改谈判项目除外),请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及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中心在确认缴纳信息后会将电子中标通知书在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中标人。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24】89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1490元人民币(含税)。投标报价中包含招标代理费,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3。
1. 中标人通过企业账户(不接受个人名义)以电汇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信息如下:
******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
银行账号:0714 0017 1930 0066 193
银行行号:******0023
******有限公司盘锦渤海支行
为便于财务月末对账,月末最后两天(工作日)请中标单位不要缴纳招标代理费。
中标人公对公汇款时在摘要、用途、附言处必须备注上招标文件编号。(无需备注“代理服务费、招标编号”等汉字字样。)
代理费发票为纸质版专票,需当月自取,以免因跨月导致丢失。标书费发票开具电子普票,预留的手机号开标后请关注“诺诺网”的短信。代理费发票领取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辽河油田物资公司一楼东财务,咨询电话:李女士 ******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5年12 月 23 日 08:30:00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3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点击跳转至招投标平台;
九、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124012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69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十、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25年12月10日